沒想到才剛裝潢好的新家就發生這等慘事



 


樓上鄰居漏水害的我們牆壁和地板都要重換


樓上鄰居本來還死不認錯不想負擔我們的損失


甚至搬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呼嚨我


還好我有專業知識沒有儍傻的被矇騙


 


但~又能怎麼樣呢!


雖然知道錯在對方


卻被指控要過失相抵(一說是因為我們施工導致水管破裂,二說我們太晚發現)


完全沒有道理的指控令人非常難以忍受


更遑論他是房地產仲介怎麼會說出這麼沒有sense的話


 


但金額不大的紛爭最後要解決還是選擇雙方各退一步


否則拖下去也沒意思



 後來才知道原來樓上鄰居是買下投資客的房子


他根本不知道裝修的情形


漏了第二次水


我逼著他一定要徹底解決


才真的對症下藥


第一次一定是呼巄我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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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upeng01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