度假~顧名思義~只要離開家都算


家~按照我的定義~就是和老公共同居住的地方~也就是台北


雖然大肚子不能出國度假


但回台中彰化住兩個禮拜也算度假是吧~


 


中南部的房子不貴~就是大~所以買個溜滑梯放在家裡也是可以



不像台北的空間比較小


只能用小玩具和書來彌補


翔翔在這兩個禮拜都很早睡~


跑來跑去的可是很消耗體力呢!



但我真的覺得金窩銀窩不如家裡的狗窩~


房子不用大~夠住就好~


走來走去也是很累!


回到台北小小的家~我覺得更加舒服且自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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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upeng01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